天津:實施水環境區域補償
2018-01-29 點擊 0 作者: 來源:
  28日,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,為改善水環境質量,落實水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,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《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》,按照水環境損害補償的原則,依據市環保局發布的地表水環境質量月度評價及排名結果,對各區人民政府實施財政獎補或扣減財力措施,并在媒體公布獎懲結果。

  辦法指出,采用綜合評價的方法對各區地表水環境質量進行月度評價。首先對本市各行政區的綜合污染指數、同比變化率、出入境濃度比值三項指標分別進行評價、排名。然后將各區三項排名的位次數值相加,由小到大排序形成各區水環境質量綜合排名。

  地表水環境質量月排名位于第8位和第9位的區,不予經濟獎懲;排名第7位的區,獎補20萬元,排名每靠前一位,獎補資金增加20萬元;排名第10位的區,扣減當年財力20萬元,排名每靠后一位,多扣減當年財力20萬元。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

  辦法規定,環保局負責組織對各區地表水環境質量的月度評價及排名,同時函告市財政局。每年1月底前,市環保局、市財政局聯合將上一年度各區資金獎懲計劃報市政府審定,并由市財政局按照審定結果與各區辦理資金結算。

來源:中國水網     作者:中國水網